首页 / 留学申请 / 奖学金申请
河北大学河北省政府奖学金招生简章
来源:国际交流中心 发布:2015-12-17 阅读:1952

    为推进我校外国留学生教育事业发展,支持和鼓励更多外国优秀学生来我校学习,河北省政府设立了来华留学奖学金,用于资助世界各国的学生、教师、学者到河北省高等学校学习。河北大学是河北省政府来华留学奖学金院校之一。

本奖学金面向正在申请到河北大学学习的,对华友好、成绩优秀、品德优良的外国留学生,包括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和学习时间在半年以上的高级进修生、普通进修生、语言生等长期生,不含港澳台学生。

一、奖学金类别

本奖学金用于资助获奖外国留学生缴纳学费。每学期评审一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规范的原则。

 

奖学金类别

奖学金内容

奖学金额度

名额

期限

博士研究生

资助攻读博士学位的优秀外国留学生。

每人每年25000元

按河北省教育厅当年实际下达名额指标确定获奖名额

3-4年

硕士研究生

资助攻读硕士学位的优秀外国留学生。

每人每年15000元

2-3年

本科生

资助攻读学士学位的优秀外国留学生。

每人每年6000元

4-5年

语言生

资助学习在半年以上的非学历生,含进修生和语言生等。

每人每半年2500元

1-2年

注:根据留学生个人具体学位类别及学习专业确定奖学金具体年限。

二、奖学金申请资格

1、申请人须拥有外国国籍、持有外国护照。

2、正在申请来华学习者应符合申请学校的入学条件:

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应具有硕士学位或相当学历,有2名副教授(或具有相当资历)以上人员的推荐信,入校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应具有学士学位或相当学历,有2名副教授(或具有相当资历)以上人员的推荐信,入校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申请攻读学士学位应具有相当于中国高级中学毕业的学历或证书,入校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25周岁。

攻读汉语言及相关专业学位学历的申请人应具有相应的汉语水平,并提供相关证明,如HSK证书、其他汉语学习和考试证书等。

3、已在校学习的申请人须成绩优秀,名列前茅,对华友好,认真遵守中国法律、社会公德和校纪校规,讲文明,积极向上,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道德水平。

4、本奖学金不面向已经获得中国政府奖学金、孔子学院奖学金以及派出国所颁发奖学金等其它各类奖学金资助的外国留学生。

三、奖学金申请资料

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河北省政府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2、护照复印件

3、《河北大学留学申请表》(带照片)

4、经过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和学习成绩单复印件

5、个人简历

6、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

7、监护人保证书

8、HSK成绩报告(如已获得)

    9、报名费RMB600元

除以上材料外,申请本科专业的留学生还需提供高中阶段成绩单复印件、HSK等级证书复印件(HSK4级及以上);申请硕士、博士学位的留学生还需提供本科和硕士阶段的成绩单、语言水平证书或证明、个人陈述以及两名副教授以上学者的推荐信。

上诉资料提交后,经河北大学国际交流与教育学院审查通过后,即可获得河北省政府奖学金资格。

四、奖学金评审

学校将对奖学金生的学习成绩、学习态度、考勤情况、行为表现、所受奖惩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奖学金评审合格者,方有资格享受下一阶段度奖学金继续在华学习。评审不合格者,则被中止或取消下一阶段的奖学金资格。

五、保险与医疗

 奖学金生必须自行购买由学校指定的医疗及人身保险,否则无法获得奖学金资格。保险费用为600元/年。

七、住宿安排

 奖学金生的住宿安排在校内留学生公寓。奖学金生可根据个人需要安排房间,住宿费用全部由学生本人负担。宿舍设施包括空调、电话、宽带网、电视、卫生间和热水沐浴、洗衣房、公共厨房。学生公寓仅供学生本人使用。

八、特别提醒

◆奖学金生首次到达河北大学的办法为:

在北京机场2号航站楼一层15号门、3号航站楼一层1号门乘坐到达保定的机场大巴,运行时间约为3.5小时,票价为95元。发车时刻为:10:10、11:40、14:10、16:10、18:10、20:10。到达保定后,可乘坐4路、22路、27路公共汽车直接到达河北大学站下车,或乘坐出租车到河北大学本部下车,出租车费用约为15元左右。

◆奖学金生在新生入学时应到住宿前台办理住宿登记,并及时到留学生管理办公室报到,以获得奖学金生待遇。

◆奖学金生的年度评审一般在每年5月进行。届时请密切关注留学生管理办公室所发布的通知。

◆奖学金获得者来华后不得变更录取学校和专业。奖学金期限为录取时确定的学习年限,学生来华后原则上不予延长。

九、咨询与联系

河北大学国际交流与教育学院留学生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高飞、杜鹏程

电话:0086-312-5971109               传真:0086-312-5971109

电子邮箱:studyinhbu@hotmail.com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      邮编:071002

十、奖学金具体发放办法

设立河北省政府奖学金专用账户,专款用于合乎条件的留学生奖学金发放。具体分配及使用方案由国际交流与教育学院制定并经校领导同意后由学校计划财务处统一管理并划拨。

 

 

 

河北大学国际交流与教育学院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