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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学2015年度孔子学院奖学金招生办法
来源:国际交流中心 发布:2015-12-17 阅读:1035

为支持孔子学院建设,促进汉语国际推广和中国文化传播,培养合格的汉语教师和各类汉语人才,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以下简称汉办)设立孔子学院奖学金,资助外国学生、学者和汉语教师到中国有关高等学校(以下统称“接收院校”)攻读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学位。

一、招生类别及申请条件

    本年度奖学金招生类别是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一学年研修+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和一学年研修生。招生对象为非中国籍人士,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16至35周岁之间(在职汉语教师可放宽至45周岁)。

    1.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 向孔子学院(课堂)优秀学员,海外本土汉语教师、HSK和BCT考试成绩优秀者,“汉语桥”世界大、中学生中文比赛优胜者,各国大学中文专业优秀毕业生提供,入学时间为2015年秋季,资助期限为2学年。申请者应具有学士学位或相当学历,HSK成绩不低于五级180分、HSKK成绩不低于中级50分,或BCT(B)成绩不低于180分、BCT(口语)成绩不低于260分,同时书面承诺毕业后至少从事5年汉语教学工作。有具体任教意向者(须提供拟任教单位出具的证明)将被优先录取。第一学年结束前通过年度评审且汉语能力取得HSK成绩不低于六级180分、HSKK成绩不低于中级70分者,可继续享受奖学金。汉办将为优秀毕业生回国任教提供支持。

    2. 一学年研修+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 向非洲和拉美地区有志于从事汉语教学工作的孔子学院学员提供,入学时间为2015年秋季,资助期限为3学年。申请者须与孔子学院或拟任教单位签订协议,应具有学士学位或相当学历,HSK成绩不低于三级180分、HSKK成绩不低于初级60分,或BCT(A)成绩不低于180分、BCT(口语)成绩不低于180分。第一学年结束前通过年度评审且汉语能力取得HSK成绩不低于五级180分、HSKK成绩不低于中级50分者,可继续在华攻读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学位,继续享受奖学金。汉办将为毕业回国任教者提供支持,如,招聘为本土汉语教师并给予工资补贴等。

     3.一学年研修生 向孔子学院(课堂)优秀学员,“汉语桥”世界大、中学生中文比赛优胜者,海外本土汉语教师、大学中文专业优秀毕业生、HSK考试成绩优秀者,或有志于从事国际汉语教育的人士提供,学习专业包括汉语言文学、中国历史和中国哲学,入学时间为2015年秋季,资助期限为1学年。培养目标为汉语水平达到HSK五级和HSKK中级。申请者HSK成绩须不低于三级180分、HSKK成绩不低于初级60分,或BCT(A)成绩不低于180分、BCT(口语)成绩不低于180分。

二、奖学金资助内容及标准

孔子学院奖学金全额资助内容包括: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综合医疗保险费。其中,生活费标准为:一学年研修生人民币2500元/月;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生人民币3000元/月。

三、招生流程

1.自本办法发布之日起,申请者可登陆孔子学院奖学金网站(http://cis.chinese.cn)注册个人账号,查询接收院校及专业信息,在线填写、提交《孔子学院奖学金申请表》,截止日期为5月10日。

2. 汉办委托各国孔子学院(独立设置的孔子课堂),有关海外汉语考试考点,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接收院校和未建孔子学院国家的有关高等学校作为推荐机构,负责按招生要求审核属地申请者资格及申请材料,并于5月20日前将推荐名单汇总提交汉办。

3. 接收院校负责审核申请者入学资格,并于5月31日前向汉办提交符合条件的奖学金留学生预录取名单。

4.汉办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符合条件者择优录取。获奖者名单将于6月15日后在奖学金网站公布,同时通知接收院校和推荐机构,并由推荐机构通知申请者本人。

5.接收院校须于7月1日前将《录取通知书》、《报到须知》、《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2表)和孔子学院奖学金证书电子版等入学材料寄达推荐机构,由推荐机构转交申请者本人。

四、申请材料

申请者须登录奖学金网站,填写《孔子学院奖学金申请表》,并附上以下证明材料的电子文档:

1. 护照照片页扫描件。

2.HSK、HSKK或BCT、BCT(口语)成绩报告。

3.最高学历证明(毕业预期证明或在校学习证明,如非中文或英文证明,需提供相应的公证文件)。

4.推荐信及承诺书。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申请者须同时提交两名副教授以上职称导师的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以及毕业后至少从事5年汉语教学工作的承诺书。未建孔子学院国家的有关高校中文专业学生,须另提供校长签发的推荐信。

5.未满18周岁的申请者,须提交在华法定监护人署名的委托证明文件。

6.“汉语桥”世界大、中学生中文比赛获奖者须提供由汉办颁发的奖学金证书。各国分赛区优胜者须提供获奖证明和赛区主办单位出具的推荐函。

7.在职汉语教师须提交就职机构出具的在职证明和推荐信。

8. 申请“一学年研修+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连读学习者,须提交与孔子学院或拟任教单位签订的协议。

9. 接收院校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五、注意事项

1.申请单中护照用名与护照扫描件信息不一致的,或相关证明材料不全的,视为无效。

2.获奖者如因故不能报到,需于报到日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接收院校并注明原因。无故逾期未报到者,奖学金资格不予保留,且不能再次申请奖学金。

3.入学体检不合格者,奖学金资格将被取消。

六、联系方式

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 奖学金处

地址:北京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29号 邮编:100088

传真:+86-10-58595727 电邮:scholarships@hanban.org

孔子学院奖学金网站:http://cis.chinese.cn

汉语考试网站:http://www.chinesetes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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