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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学国际交流与教育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来源:教育管理科 发布:2022-03-21 阅读:3833

河北大学国际交流与教育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招委办【202214号)文件精神和教育部、河北省相关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河北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具体领导、组织和监督本年度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配合学校研究生院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学院成立专家复试小组,在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开展复试工作。

二、工作流程

1.工作流程

1)复试前,国际交流与教育学院将及时在学院主页公布复试人员名单。

2)考生复试前须通过电子邮件(邮箱地址:hbufushiguoji@163.com,邮件名:复试-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姓名)向学院提交以下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PDF格式),并于复试当天准备好以下材料原件,以备查验:

①初试准考证;

②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③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于河北大学研究生院官网下载);

④学籍学历证明: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及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及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普通全日制专接本考生须同时提供专科层次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

3)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复试考生须在接收复试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将本人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复印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定向协议书原件、《报考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原件等相关材料,快递寄送至河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4)享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加分项目的复试考生,须在接收复试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工作证明原件,期满考核合格证原件等证明材料,快递寄送至河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5)享受“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加分项目及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复试考生,须在接收复试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将本人《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复印件(须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并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写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快递寄送至河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6)随机确定考生复试顺序。

7)外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

8)综合素质测试:以提问方式对学生既往学业和科研能力进行审核。

9)专业课知识能力测试:考生回答现场抽题内容。

10)考生复试结束,复试小组成员按照复试量化打分标准独立评分。

11)打分结束后,复试评分表交考场秘书汇总。

12)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2.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知识能力、外语听力与口语水平、综合素质三方面,涵盖对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科研能力、外语听说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察。每位考生复试时间原则不少于10分钟。

 

 

 

3.量化打分标准

考核内容

基础理论知识(20分)

专业知识能力(40分)

外语能力(20分)

综合素质(20分)

 

4.复试形式

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为主平台进行网络远程复试,以面试为主。复试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

考生需自行准备一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外接高清摄像头、麦克风)和一部手机,或准备两部手机。电脑操作系统须为windows7以上版本,应保证稳定的宽带接入。手机应保证稳定的网络且电量充足。复试全过程,考生不得使用任何类型的耳机。

考生复试过程中统一设置“双机位”。“机位一”位于考生正前方,考生应将双耳、双手露出,使复试考官能够清晰看到考生头部、手部情况;“机位二”位于考生侧后方,能够展示考生所处周边环境。考生所处复试环境应为密闭单独空间,光线充足,安静整洁,复试全过程其他人员不得进入。

关于平台使用的说明和操作手册等,请考生关注河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通知,充分了解复试流程、平台使用、设备特性,提前进行复试模拟演练。

5.复试时间

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间节点分批有序进行复试,遵循错时错峰工作要求。拟定324日左右开展复试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录取工作

1.总成绩核算方法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线,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拟定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比是7:3。总成绩具体算法为: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成绩×30%)。

2.录取程序

1)国际交流与教育学院按考生总成绩排序公布复试成绩。如总成绩相同,按初试成绩排序;如总成绩、初试成绩均相同,按初试统考科目(外国语-政治理论-统考业务课次序)成绩排序。

2)第一批复试结束后,各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剩余指标由学校收回。收回的指标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后重新分配。

3)再次获得招生指标的专业,如有复试成绩合格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按照总成绩排序情况顺延录取。(已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被其他学校待录取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不予录取)。如没有合格考生,则组织第二轮调剂复试。

4)根据学校规定,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四、应急保障

认真梳理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调剂、录取过程中的风险点,制定风险台账,针对复试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网络设备故障、试题失泄密、考生群体性争议、工作人员身体突发异常等情况,完善应急处置程序,统一备答口径,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考试组织风险、试题保密风险、疫情影响风险和社会舆论风险。密切关注舆情信息,对于负面舆情,第一时间跟踪处理,对于违纪违规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对于考生和社会质疑,要及时给予回应。

五、其他

1、咨询电话:0312-5022380

22022年河北大学国际交流与教育学院复试群,QQ群号码:1012896716

3、监督电话:0312-5079533电子邮箱:caryl@hbu.edu.cn

 

 

 

 

 

                                        国际交流与教育学院

                                   2022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