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2017年
中国政府奖学金留学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类别:
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普通进修生、高级进修生。
二、申请途径和申请时间
途径一:向本国留学生派遣部门或中国驻该国大使馆(总领事馆)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与我校联系,我校为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者出具预录取通知书。申请人获得奖学金资格后,留学基金委将根据预录取通知书通知学校直接录取。具体申请时间和申请办法请向相关派遣部门查询。
途径二:高校自主招生项目。直接向我校提出申请,目前此项目只面向博士研究生。
三、招生对象:
1、只限于招收目前在国外学习和工作的外籍人士;
2、高校自主招生项目主要面向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
四、招生专业:
我校所有专业均可申请,专业目录请查看附件。
五、授课语言:
1、所有专业均可用汉语授课(汉语水平未达到标准者可以申请一年汉语补习);
2、目前以下专业已开设英文授课项目:
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等;
博士:哲学、应用经济学、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中国史、化学、光学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史、动物学等;
3. 其他专业如需英文授课的,请向国际教育学院咨询。
六、奖学金内容及标准:
1、本科生学制为4年,普通进修生和高级进修生学制为1年。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3年,博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奖学金期限为录取时确定的学习年限。中国政府奖学金学生来华后原则上不予延长。
2、奖学金为全额奖学金,内容包括:学费、住宿费、综合医疗保险、基本生活费;
3、高校自主招生项目,国际旅费自行负担;通过途径一申请,部分国家提供国际旅费,请向相关派遣部门查询。
4、奖学金生生活费按月发放,博士/高级进修生标准为3500元/人/月、硕士/普通进修生标准为3000元/人/月、本科标准为2500元/人/月。
七、申请者条件:
1、申请人须为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及学校纪律、品德良好、尊重中国人民的风俗习惯的外籍人士;
2、来华学习本科专业者,须具有高中毕业学历,成绩优秀,年龄不超过25岁;
3、来华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岁,需要有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
4、来华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岁,需要有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
5、作为普通进修生来华学习者,须具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5岁;
6、作为高级进修生来华学习者,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50岁;
7、未同时获得中国政府其他各类奖学金;
八、申请步骤:
1、申请人应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来华留学网上报名系统”(http://studyinchina.csc.edu.cn/ ),网上填写并在线提交申请信息。通过途径一申请,请选择“留学项目种类Type A”,“受理机构编号”可向本国留学生派遣部门咨询和索取;通过途径二申请,请选择“留学项目种类Type B”,“受理机构编号”为10075。“受理机构编码”不正确,申请将不被受理。
2、申请人请同时将申请材料发送至河北大学国际交流与教育学院邮箱(E-mail: studyinhbu@163.com ),并在邮件标题注明申请中国政府奖学金。
九、申请材料(所有材料请用英文或中文提供)
1、最高学历证明(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可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已就业的申请者需另外提交本人就业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
2、学习成绩单;
3、申请汉语授课专业请提交HSK或BCT的成绩单复印件(如无可不附),申请英语授课专业的请提交雅思或托福英语语言测试的成绩单(母语为英语可不附);
4、《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原件请于来华时随身携带);
5、来华学习和研究计划(不少于800字);
6、来华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者,需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
7、申请人的有效护照扫描件;
8、申请人如有论文发表成果,请附清单(包括论文标题、发表刊物名称、发表时间等信息);
9、申请人如有突出才艺者,请附相关获奖证书或作品;
*以上申请材料请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来华留学网上报名系统”在线提交,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河北大学国际交流与教育学院邮箱,无需另外寄送纸质版材料。
十、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4月20日
十一、学习开始时间:2017年9月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飞、张金鹏
电 话:0086-312-5971109
传 真:0086-312-5971109
E-mail: studyinhbu@163.com
网 址:http://ciee.hb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