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进中国人民与世界各国人民的相互了解和友谊,发展中国与世界各国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经贸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中国政府设立了各类奖学金项目,资助世界各国的学生、教师、学者到中国高等学校或科研机构学习或从事研究活动。
获得中国政府奖学金的来华留学生将被安排在中国教育部委托的高等学校或科研机构里学习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经济学、法学、管理学、教育学、历史学、文学、哲学等学科门类的相关专业。河北大学是教育部指定,接收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的院校之一。
一、中国政府奖学金的类别和申请办法
◆中国政府国别奖学金
此项奖学金系中国教育部根据与有关国家政府、机构、学校以及有关国际组织签订的教育合作与交流协议或达成的谅解而提供的全额奖学金或部分奖学金, 按照政府间协议提供名额。学生类别包括本科生、硕士研究、博士研究生、汉语进修生、普通进修生和高级进修生。申请人须向所在国负责派遣留学生的部门、机构、学校或中国驻所在国大使馆(总领事馆)提出申请。
◆长城奖学金
此项奖学金系中国教育部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供的专项全额奖学金,只招收普通进修生和高级进修生。申请人须向所在国联合国教科文全国委员会提出申请。
◆亚洲留学奖学金
此项奖学金系中国教育部设立的专项全额奖学金,旨在鼓励亚洲学生、学者在亚洲国家间的流动,增进亚洲各国之间的相互了解,拓展教育交流与合作空间,提高亚洲整体教育质量。此项奖学金只招收普通进修生和高级进修生。申请人须向中国驻所在国大使馆(总领事馆)提出申请。
◆中国—东盟(AUN)奖学金项目
此项奖学金系中国教育部向东盟组织成员国提供的专项全额奖学金,旨在鼓励东盟成员国青年学生、教师、学者来华留学和交流,增进相互了解和友谊。申请人须向中国—东盟秘书处提出申请。
◆中国—太平洋岛国论坛奖学金项目
此项奖学金系中国教育部向太平洋地区的有关岛国提供的专项全额奖学金,旨在鼓励和资助这些国家的青年学生来华留学。申请人须向太平洋岛国论坛秘书处提出申请。
二、中国政府奖学金生的学习年限
奖学金生应在规定的年限中完成学业。年限以录取通知书为准,原则上不可变更。
项目 |
年限 |
汉语补习年限 |
奖学金年限 |
本科生 |
4至5年 |
1至2年 (大学预科) |
4至7年 |
硕士研究生 |
2至3年 |
1至2年 |
2至5年 |
博士研究生 |
3至4年 |
1至2年 |
3至6年 |
汉语进修生 |
1至2年 |
无 |
1至2年 |
普通进修生 |
1年 |
1年 |
1至2年 |
高级进修生 |
1年 |
1年 |
1至2年 |
三、中国政府奖学金的内容
中国政府奖学金分为全额奖学金和部分奖学金两种。部分奖学金的内容为全额奖学金中的一项或几项内容。 全额奖学金的内容如下:
1. 免交注册费、学费、实验费、实习费、基本教材费,校内住宿费;
2. 提供生活费,标准为本科生及汉语进修生,每月2500元,硕士研究生及普通进修生,每月3000元;博士研究生及高级进修生,每月3500元;汉语补习期间的生活费与该学生在汉语补习后的学生类别所对应的待遇相同;
4. 提供来华留学生综合医疗保险;
请注意:在学校规定的假期中,生活费照常发放。毕业时,生活费发放至学校确定的毕业日期之后的半个月。
四、中国政府奖学金生的汉语补习
奖学金生在汉语水平未达到入系标准前,应在我校国际交流与教育学院进行一年或一年以上的汉语补习。通过学年末的考试后,可在下一学年入系学习。在规定的学习年限中因未通过考试而无法毕业的学生,应作为普通进修生结业归国。
五、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
学习期限超过一学年的奖学金生,须参加奖学金年度评审。学校将对奖学金生的学习成绩、学习态度、考勤情况、行为表现、所受奖惩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奖学金评审合格者,方有资格享受下一学年度奖学金继续在华学习。评审不合格者,则被中止或取消下一学年的奖学金资格。
六、保险与医疗
奖学金生享受来华留学生综合医疗保险。如因病住院或遭受意外损伤,可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学生因健康原因无法继续学业时可申请休学回国,学籍和奖学金资格将被保留一年。
七、住宿安排
奖学金生的住宿安排在校内留学生公寓。博士生一人一间,其他种类的学生两人一间。设施包括空调、宽带网、卫生间和热水沐浴。学生公寓仅供学生本人使用。
八、特别提醒
◆奖学金生首次到达河北大学的办法为:
在北京机场2号航站楼一层15号门、3号航站楼一层1号门乘坐到达保定的机场大巴,运行时间约为3.5小时,票价为95元。发车时刻为:10:10、11:40、14:10、16:10、18:10、20:10。到达保定后,可乘坐4路、22路、27路公共汽车直接到达河北大学站(本部)下车,或乘坐出租车到河北大学本部下车,出租车费用约为15-20元左右。
◆奖学金生在新生入学时应到住宿前台办理住宿登记,并及时到留学生管理办公室报到,以获得奖学金生待遇。第一个月生活费的发放时间依报道时间而定。新生于当月15日之前(含15日)注册者,发给全月生活费;15日之后注册者,发给半个月生活费。
◆此后每月生活费将打入学生的银行卡中。请及时办理中国工商银行储蓄卡并在留学生办公室登记卡号。如银行卡丢失,请立即联络留学生办公室。
◆奖学金生的年度评审一般在每年5月进行。届时请密切关注留学生管理办公室所发布的通知。
◆奖学金获得者来华后不得变更录取学校和专业。奖学金期限为录取时确定的学习年限,学生来华后原则上不予延长。
九、咨询与联系
河北大学国际交流与教育学院留学生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高老师、杜老师
电话:0086-312-5971109 传真:0086-312-5079523
电子邮箱:studyinhb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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