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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学河北省政府奖学金标准说明
来源:国际交流中心 发布:2015-12-17 阅读:1357

本奖学金面向正在申请到河北大学学习的,对华友好、成绩优秀、品德优良的外国留学生,包括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和学习时间在半年以上的高级进修生、普通进修生、语言生等长期生,不含港澳台学生。

 

一、奖学金类别

本奖学金用于资助获奖外国留学生缴纳学费。每学期评审一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规范的原则。

奖学金内容

奖学金额度

名额

期限

资助攻读博士学位的优秀外国留学生

每人每年20000元

按河北省教育厅当年实际

下达名额指标确定获奖名额

3-4年

资助攻读硕士学位的优秀外国留学生

每人每年15000元

2-3年

资助攻读学士学位的优秀外国留学生

每人每年5000元

4-5年

资助学习在半年以上的非学历生,

含进修生和语言生

每人每半年2500元

1-2年

注:根据留学生个人具体学位类别及学习专业确定奖学金具体年限.

 

二、奖学金申请资格

1、申请人须拥有外国国籍、持有外国护照。

2、正在申请来华学习者应符合申请学校的入学条件:

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应具有硕士学位或相当学历,有2名副教授(或具有相当资历)以上人员的推荐信,入校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应具有学士学位或相当学历,有2名副教授(或具有相当资历)以上人员的推荐信,入校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申请攻读学士学位应具有相当于中国高级中学毕业的学历或证书,入校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25周岁。

攻读汉语言及相关专业学位学历的申请人应具有相应的汉语水平,并提供相关证明,如HSK证书、其他汉语学习和考试证书等。

3、已在校学习的申请人须成绩优秀,名列前茅,对华友好,认真遵守中国法律、社会公德和校纪校规,讲文明,积极向上,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道德水平

4、本奖学金不面向已经获得中国政府奖学金、孔子学院奖学金以及派出国所颁发奖学金等其它各类奖学金资助的外国留学生。

 

三、奖学金评审

获得奖学金者 必须先交付当年学费、报名费和健康保险。 学校将对奖学金生的学习成绩、学习态度、考勤情况、行为表现、所受奖惩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奖学金评审合格者,方有资格享受下一阶段度奖学金继续在华学习。评审不合格者,则被中止或取消下一阶段的奖学金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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