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研究生复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河北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制定国际交流与教育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一、根据《河北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成立国际交流与教育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专业复试小组和复试监督小组,具体组织我院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严格制定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并在学院网站公布。
二、整理本学院一志愿上线考生情况。接到调剂名单后,学院将按申请调剂学生的综合情况确定调剂复试考生名单。在规定时间内,在全程监控下印制复试试卷。
三、考生报到所需材料
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本科学习成绩单(应届生提供大学成绩单原件,往届生提供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大学成绩单复印件)、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考生学习、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表现证明、学籍学历证明(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复印件及具有12位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具有12位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普通全日制专接本考生需同时提供专科层次具有12位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报到。
四、报到与考试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3月28日(周四)上午9:00-12:00(同等学历生3月27日下午2:00)
报到地点:河北大学国际交流与教育学院207,逾期不到者取消复试资格。
笔试时间:28日下午2:30-5:30;
笔试地点:综合教学楼314
综合面试时间:29日上午8:30-下午5:30;
综合面试地点:国际交流与教育学院207
同等学力加试时间:27日下午2:30-6:30。
同等学历加试地点:国际交流与教育学院一楼多媒体教室1
附:以上地点均在河北大学老校区(本部)南院。
五、复试考试内容:
(1)专业课笔试,满分为100分,时间为2.5小时。
(2)专业综合面试(含口语水平测试),满分为100分。专业综合面试主要对考生的知识结构和综合能力进行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考核内容采取现场抽签和现场问答相结合的方式,包括自我介绍、现场抽题与解答、面试小组成员提问、面试小组成员打分等程序,并全程录音、录像。
(3)同等学力加试
对同等学力考生(特指以本科结业生、高职高专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加试,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2门,考试时间为2小时/门,试卷满分为100分/门。
六、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为500分,占总成绩权重的60%;复试成绩为专业课笔试成绩、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之和,总分为200分,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的40%。
具体算法:总成绩= [初试总成绩为500分的初试成绩÷5]×60%+ [复试成绩 ÷ 2]×40%。
七、录取办法
1.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复试合格后方能录取。
2.所有考生(包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生)按总成绩排序进行录取。
3.参加复试且合格,后期学校若有名额调整,将按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已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被其他学校待录取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不予录取)。
4.第一批复试工作结束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剩余指标由学校收回。收回的指标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后,重新分配。
5.上报复试考生成绩,同时在本学院网站公布考生复试情况,包括复试笔试成绩、复试面试成绩、复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总成绩等信息。
八、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对于没有达到报考条件或提供与报考材料学历不符、年限不符等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专业课笔试成绩低于“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者,不予录取。
5.复试小组认为不具备培养潜力与条件者,不予录取。
九、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监督小组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各招生单位招生复试监督小组报学校招生委员会复议。
国际交流教育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3月13日